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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日本總務部同意,京都市將從10月1日開始向酒店、旅館及民宿的住客征收每晚約200至1000日元(約合人民幣11.6至57.9元)的住宿稅。
據(jù)日本媒體報道,住宿稅將按住客每人每晚的住宿費計算,住宿費2萬日元以下的征收200日元,2萬至5萬日元的征收500日元,5萬日元以上的征收1000日元。預計新住宿稅每年可為京都增加約45.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6億元)的稅收,當局將用作設置引導標志、改善洗手間及國內(nèi)外觀光宣傳。
報道稱,京都市將是繼東京和大阪后,日本第三個征收住宿稅的地方,北海道及金澤市也正考慮引進住宿稅。東京從2002年10月起每晚最多征收200日元住宿稅;大阪則從2017年1月起最多征收300日元住宿費。
此外,日本政府將于2019年1月起,在出境時向每人征收1000日元的國際觀光旅客稅,用于縮短入境審查時間,以及對文化遺產(chǎn)的多語言解說等用途。
*本文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原標題:《日本京都10月起將征收住宿稅 預計可增2.6億元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