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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喪葬儀禮,是人生最后一項“通過儀式”,也是最后一項“脫離儀式”。在西藏,喪葬禮儀隆重,葬后還有定期的祭祀活動。
土葬,是西藏地區(qū)相當久遠的葬法。藏文史籍記載,吐蕃止貢贊普之子茹拉杰為其父建造了“第一座陵墓”。到了吐蕃王朝建立以后,入吐蕃的唐朝使者沿途所見“山多柏坡,皆丘墓”。
又據(jù)《西藏王統(tǒng)記》載,止貢贊普尸體出殯時,有本教巫師參與主持。藏族原始本教留存至今的大量喪葬儀軌的材料說明,藏族祭祀祖先亡靈的習俗起源也很早。
至吐蕃王朝,已基本形成喪葬祭祀的整套規(guī)則,正如《舊唐書·吐蕃傳》所言,“其贊普死……乃于墓上起大室,立土堆,插雜木為詞祭之所?!?/span>
以后,由于佛教的傳入并成為藏族普遍信奉的宗教,喪葬形式也隨著發(fā)生了變化,出現(xiàn)了塔葬、天葬、火葬這些與宗教密切相關的喪葬儀式。同時,藏族對固有的喪葬方式——土葬的觀念也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
天葬
天葬在西藏地區(qū)最為普遍。藏族稱天葬為“恰多”,即鷲(藏族習慣稱為鷲鷹)。天葬有天葬場,各地有各地的固定地點。人死后,停尸數(shù)日,請喇嘛念經(jīng)擇日送葬。
出殯一般很早,有專人將尸體送至天葬場。司葬者首先焚香供神,鷲見煙火而聚集在天葬場周圍。天葬師隨即將尸體衣服剝?nèi)?,按一定程序肢解尸體,肉骨剝離。
骨頭用石頭搗碎,并拌以糌耙,肉切成小塊放置一旁。最后,司祭者用哨聲呼來鷲,按照骨和肉順序喂食,直到吞食凈盡。
爐霍勒宗四部地區(qū),天葬臺邊有根木樁,尸運至后,解繩脫衣,將尸體面朝下背朝天放于尸臺上,將繩子把四肢分別捆于木樁上,最先割下腦袋,再按刀法劃割,待鷲吃完肉后,再將骨頭和頭一塊砸碎,拌上糌粑酥油等,一并飼鷲。
水葬
水葬主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整尸拋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區(qū)奉行此俗。一般是兩人送葬,將尸背至水深急流之處拋入江中,并在人水處熏燒點糌粑,葬儀即告結(jié)束。
雅江日依一帶,人死后馬上在腰際上砍一刀,然后頭腳相疊捆好。放人背兜之中,口上搭一黑布。當天由一人背去丟人河中。其二是將尸體肢解后再投入江河中。
甘孜德格龔埡地區(qū)的水葬習俗,其出殯多在夜晚,葬地選在水勢呈海螺紋漩繞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尸體首先被置于墩上,用斧按關節(jié)從上到下肢解,砍一塊拋一塊,最后連砍斧、尸袋及四周血土一并投入河中。
甘孜絨壩岔在水葬時,肢解尸體講究尸的放置,男的臥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區(qū)的普圾一帶,解肢不能沾鐵,只能以加工后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區(qū),也多半將尸體肢解后拋入江河。
水葬在康區(qū)民間比較盛行。在前、后藏地區(qū),多認為水葬卑賤,只有乞丐、病人、赤貧或患傳染病者才去水葬。
土葬
本來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在盛行天葬以后,西藏則改變了認識,以為土葬是最壞的一種葬法。一般用于麻瘋、炭疽、天花等傳染病患者的尸體,或者強盜、殺人犯、被刀殺死者的尸體。
西藏和平解放前,法律不允許他們天葬或水葬,只允許挖坑埋進土里,意思是滅其根種。土葬之俗,主要在四川甘孜和阿壩兩自治州部分地區(qū)流行。
德格縣城一帶葬地比較固定,葬坑為深約1.5米的圓錐形,下略撒五谷,尸用布包裹,尸呈面西而坐式放入坑內(nèi),接著用土打緊填埋,不能壘墳堆,上面放一塊刻有咒經(jīng)的瑪尼石,插上經(jīng)幡,葬儀即告結(jié)束。
白玉河坡一帶,尸下坑后,上面有幾塊白石壘成墳頭,上插一塊木牌,當?shù)夭卣Z叫“巴卡”(防鬼靈牌)。
道孚一帶則喜用一種穴式上葬,即不朝下挖坑。而是在土壁上橫挖一坑。木棺橫推入坑,外面用石塊砌好洞口,再用泥糊平整。有的畫一?;蜓虻念^像,上面弄點白灰,插一根經(jīng)幡。
火葬
火葬在衛(wèi)藏地區(qū),過去一般多在高僧和貴族中進行。一般程序是:人死后,尸體捆成坐姿,固定在木架上,抬到火葬場。把尸體放在壘成交叉狀的柴堆上,然后四周用柴相撐。
請來的憎人面對尸坐,念經(jīng)祈禱死者靈魂被天堂之神接受,同時在柴堆上灑油點火。焚尸完畢,揀起骨頭灰燼,帶到高山之巔順風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讓流水帶走。
在藏東各地及四川藏族地區(qū)也普遍盛行火葬。在新都橋一帶視火葬為圣葬,葬式也很特別,人死后由幾位長者擦洗尸身,把四肢交叉疊起,五官中塞入酥油、然后用白布將尸體纏裹,死者頭布畫上“卐”符號,左胸畫6個星星、9支弓箭、1條魚、1個牛頭、1個羊頭。
再把尸體置于堂屋地板上,請喇嘛念3天經(jīng)?;鹪釙r給死者準備五谷和糖類一起火化。另外還要準備161根小木棍、39個麥面小餅和39個酥油包,用作燒祭神靈和餓鬼。
塔葬
藏族大活佛基本施行塔葬。一些活佛是尸體火化后,把骨灰存入靈塔;也有些活佛死后,尸體經(jīng)過脫水后被直接泥塑成佛像。
有名望的大活佛死后,則用鹽抹尸脫水,然后涂上香料等貴重藥物,用綢麻將全身包裹,砌葬在塔中,以為永久保存。
靈塔分金、銀、銅、木、泥各種,根據(jù)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如達賴、班禪圓寂后要建金靈塔,而甘丹赤巴只能建銀靈塔。靈塔建成后分別存放在各寺院里。
藏族幼兒夭亡,一般不舉行葬禮,而是把尸體放在陶罐之內(nèi),蓋好扔進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長期存放于庫房之內(nèi)。在藏區(qū)的個別邊遠地區(qū),還有石棺葬和崖葬的習俗。此外,藏族有一些鮮為人知的喪葬方式。
以青海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為主的,并在尖扎、德貴、循化等縣幾十個村莊中流傳的大型民間娛樂活動六月會,藏語稱為“六月勒瑞”,意為六月獻給龍的歌舞,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歷史了、它蘊含著宗教、歷史、民俗等豐富的文化內(nèi)涵,表現(xiàn)了藏民族勤勞樸實智慧勇敢的美德。
藏族分布在西藏及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的部分地區(qū),自稱“博巴”。但在不同的地區(qū)又有不同的稱謂,如阿里人自稱“兌巴”、后藏人自稱“藏巴”、前藏人自稱“衛(wèi)”、昌都以東的人自稱“康巴”,還有“安多哇”,“嘉絨哇”“工布哇”等等。
雖然分布地域廣,但藏族普遍信仰藏傳佛教。佛教把生和死看成一個整體,認為死亡只是另一期生命的開始,是生命的又一種表現(xiàn)形式。這種觀念為藏民族所認同,他們心目中普遍存在著生命“輪回”的觀念,相信人死后會再投生的。
所以,他們對逝者都很恭敬,并根據(jù)不同情況、不同身份、不同地區(qū)習俗加以安葬。那么,傳統(tǒng)的藏族安葬、殯儀、哀舉等儀式都是如何進行的呢?都有哪些不同形式呢?
在藏區(qū),由于地域不同,喪葬的方式也不盡相同。但是在喪葬方式中有較明顯的等級制,這是相同的:最高級別是塔葬,其次是火葬,最流行的是天葬。
有些地區(qū)長期保存著極古老的喪葬習俗,或者受鄰近民族的影響,往往還有諸如穴葬、寄棺葬、樓葬、平臺葬、室內(nèi)葬、樹葬、嬰兒紅手水葬等鮮為人知的特殊葬俗,另外,有些地方土葬的比例也很大,夭折的幼兒盛行水葬。在藏東和甘南藏區(qū)為主的特殊葬俗。
穴葬
穴葬盛行于甘肅省白瑪藏族地區(qū)。這里人死后,洗禮更衣,捆縛成蹲坐式,然后置于土坑內(nèi),上蓋一塊木板,再用土掩埋。冬季尸體不易腐化,所以實行火葬。墳地有氏族的墓地和墓列。
寄棺葬
寄棺葬最終還是土葬,流行于甘肅省舟曲一帶藏族地區(qū)。這是將夫妻雙方先亡者殮棺,暫時存放在如崖旁、地頭、路口等處,不掘墳墓,而是將棺木放在選中之地的高處,以防被水浸泡,用大石塊壓上,以防野獸侵擾。待另一方去世時,舉行合墓安葬,以求永世不離。
樓葬
樓葬也稱戶葬,流行于康南一帶。這是將亡者尸體葬于樓房最頂層一角落,葬禮不出門,甚是隆重。但這要求死者必須是一方公認之德高望重者、有聲譽之喇嘛或長壽者、兒孫滿堂或五世同堂者、或于部落村寨中大公無私、伸張正義、敢于為群眾說話作主、群眾糾紛時能公平斷裁的人士。
平臺葬
平臺葬流行于康南巴塘一帶。這是一種特殊的安葬方式,因為人們認為死者不宜用其他葬法才用這一習俗。其形式是在平地上用大石塊砌成高1米寬1米的平臺然后把尸體捆成胎兒狀,裝在木箱內(nèi)放在平臺上。再在木箱周圍砌上石塊,并用大石頭將木箱蓋住,最后用泥勾石縫,遠看猶如一堆瑪尼石。
室內(nèi)葬
室內(nèi)葬流行于康北一帶,是對80歲以上、有威望者去世后的特殊安葬方式。人死后擦洗捆團,五官中塞抹酥油、金銀寶石等物,將尸體放入木柜或大罐中,四周用青稞穗、麥芒和谷殼填充,蓋上蓋后用泥密封好,放到室內(nèi)一角。待若干年后,搬到野外火葬。骨灰或投入江河或埋在地下。由于這種安葬方式要經(jīng)過數(shù)年,幾道程序,故亦稱“復葬”。
樹葬
樹葬流行于西藏林芝和康北部分地區(qū),這種形式多用于夭折的幼兒。將尸體用鹽水洗凈,放入木箱、木桶或竹筐內(nèi),然后懸掛到大山陰面林子里大樹的半腰上,也有置于大樹樹杈上的。據(jù)說這是防止家里再有孩子遭不幸。但此俗不多見。
嬰兒紅手水葬
這只適用于兩個月以內(nèi)死的嬰兒。將死嬰兩手用涂料涂成紅色,再將其捆成胎兒狀,裝入背簍里,捆上兩個大石頭丟入河中。有的連同背簍一起埋在河邊,待水漲后把尸體沖走。家人在投尸下河的地方豎置一塊刻有經(jīng)文的石板,點上酥油燈,燒糌粑,插上數(shù)根瑪尼竿,歲歲祭之。
家里有人謝世,無論用哪種安葬方式,但出殯的日子和山向都由歷算僧人根據(jù)亡者和遺眷的生辰屬相,死者辭世的年月日時辰、星曜相符等天文五行算法來計算決定。
據(jù)說推算兇吉日是為了遺眷消災免難,人畜平安,也是對死者的安慰。出殯時間一般在過世的3至7日內(nèi),這之前,親友、同村人都攜帶干糧、酥油、銀錢等物前往死者家表示哀悼,帶來的奠儀均用在獻供、布施方面。
室內(nèi)停靈期間,禁止家貓接近,這期間,家里養(yǎng)貓的或?qū)⑵渌┰诩依?,或送到別人家拴養(yǎng)。出殯之日一般動身很早,最遲不過午;只有男子才許送到墓地;與死者同屬相、同生日的人不能去送葬。
人死后的49天內(nèi),禁忌殺生,只吃別人殺的牛羊肉;遺眷女人不洗頭,男人不修面不理發(fā)、不佩帶飾物;不串門;更不參加喜慶或娛樂活動;當年的年節(jié)不訪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