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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Uber 從成立以來就麻煩不斷,但此前的麻煩大多來自傳統(tǒng)出租車行業(yè)或者政府部門。但現(xiàn)在,Uber 的司機開始對這家公司表示不滿了,而且他們得到了強有力的支持。
有司機認為,他們是 Uber 的雇員,而不是合同工,所以應(yīng)該享受雇員待遇。據(jù)路透社報道,本月初,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Uber 司機 Barbara Ann BerwickUber 雇員,應(yīng)當享有雇員待遇。目前 Uber 已經(jīng)提起申訴。
對此,Uber 向 Buzzfeed 表示,加州勞工委員會的裁決不具有約束性,同時也僅針對這一單一案例。Uber 還強調(diào),司機選擇開 Uber 的首要原因就是完全自由并且可以自己掌控這份工作。事實上,在2012年,加州勞工委員會曾裁定相似案例中的 Uber 司機為合同工。
對 Uber 來說,目前他們不需要為合同工身份的司機提供任何福利,比如失業(yè)保險、養(yǎng)老金等。一旦這些司機成為雇員,那么 Uber 的運營成本就會大幅度的上升。
以中國為例,Uber CEO Travis 曾表示 Uber 每月在中國創(chuàng)造了相當10萬個全職的工作崗位,如果 Uber 要為這些人提供五險一金,那無疑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同時也需要更多人來處理這些事情。
要區(qū)分合同工和雇員并不容易。根據(jù)New York Magazine 的分析,其中最核心的區(qū)別是這份工作對員工的控制有多少。Uber 司機可以自由選擇上班的時間和工作強度,這是典型的合同工特征;但同時,Uber 公司可以實時查看司機工作狀態(tài)、可以設(shè)定條件隨時終止合作,這又是傳統(tǒng)雇傭的特征。
如果加州政府判斷 Uber 和司機 Barbara Ann Berwick 是雇主和員工的關(guān)系,那么加州其他 Uber 司機都可以要求雇員待遇。進而,在美國其他州也可能產(chǎn)生連鎖反應(yīng),極大的增加 Uber 的運營成本。
對 Uber 來說,更糟的是目前看來,Barbara Ann Berwick 并非個例。一位波士頓的知名律師 Shannon Liss-Riordan 也在要求 Uber 像對待雇員一樣對待他們的司機。
盡管 Uber 以及類似公司都聲稱自己只是提供一個平臺,只是擔任中間人的角色而不是雇主,但 Shannon 并不這樣認為。她曾代表多種職業(yè)的人爭取員工身份,比如咖啡師、門衛(wèi)、快遞員、接線員和脫衣舞女等,并且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Shannon 曾經(jīng)把一家知名連鎖的餐廳 Hilltop Steak House 告到關(guān)門,也曾為馬薩諸塞州星巴克的咖啡師爭取到了1500萬美元的賠償?,F(xiàn)在她和自己的丈夫是一家比薩店的老板,這家店曾經(jīng)也是她起訴的對象,現(xiàn)在所有店員都有這家店的股份。
被 Shannon 盯上對 Uber 來說可能意味著遇上了一個難纏的對手。
Uber 當然希望盡可能降低自己的運營成本,但對司機來說,能享受到員工待遇當然最好。對于有一份日常工作,把開 Uber 當成臨時工作的人來說,可能并不在意 Uber 是否為自己提供勞動保障。但也有一些人是“職業(yè)” Uber 司機,開 Uber 就是他們的全職工作,他們會希望 Uber 把自己當員工來對待。
在是否把自己當 Uber 員工這件事上,現(xiàn)在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但隨著工會和律師的介入,Uber 的麻煩在變得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