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chuàng)建賬號
登錄一、首先要看懂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一定要搞清楚“第三方支付≠網銀支付”、“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賬戶余額支付”。
我們舉一個例子。假如某消費者要在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一臺價值3000元的華為手機,而他不僅有支付寶,而且支付寶余額也有3000元錢,那么他有幾種支付方式呢?
最簡單有兩種。一種是支付寶跳轉網銀支付,一種是是使用支付寶余額進行支付。假如這位消費者支付寶余額只有1000元錢呢?則他只能選擇支付寶跳轉網銀支付。那假設這位銷售者是要購買一臺價值6000元的蘋果手機,而他支付寶余額有6000元錢,他有幾種支付方式呢?只有一種,只能支付寶跳轉網銀支付,因為目前的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限制了他一天內最多只能使用賬戶余額支付5000元。
其實對于消費者來講,網銀支付可以占用銀行信用卡帳期,以使自己資金效用最大化,因此在大額支付時本身就具有不錯的吸引力。 有了這個例子,相信大家對支付寶支付、支付寶賬戶余額支付有了更好的理解。第三方支付本身具有通道屬性,給大家的網購帶來極大的便利化。
而第三方支付賬戶余額是伴隨第三方支付產生的衍生事物。第三方支付賬戶余額賦予了第三方支付機構一個開立“虛擬銀行借記賬戶”的能力,相當于一個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吸收存款功能(當然第三方支付機構也不能挪用,但可以通過理財產品等吸引用戶的資金流動),這是央行所不希望看到的,因為風險相對較大,資金流動不透明不可跟蹤,而傳統商業(yè)銀行也將其視為面對面競爭。
簡單一句話,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鼓勵第三方支付回歸支付屬性(通道),支持小額的支付賬戶余額支付功能(即微型虛擬銀行借記賬戶角色),但堅決抑制第三方支付全面導向虛擬網絡銀行趨勢(賬戶余額不受保護,沒有利息費,日消費額和年消費額有限制,轉進轉出有限制)。
二、“寶寶們”有可能受到不小影響
由于只有綜合類支付賬戶的支付賬戶余額才能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或服務,而消費類支付賬戶的支付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消費以及轉賬至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但綜合類支付賬戶需要面對面或者5種交互認證方式才能獲取.
對于一般的用戶來講,可能原來輕易獲取的綜合類支付賬戶功能目前只能降級到消費類支付賬戶功能。因此未來如果要通過余額寶等進行理財必須首先費較大的周折去獲取綜合類支付賬戶,這目前看來有一定的難度。當然通過網銀支付方式投資理財則不受影響。
三、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沉淀能力無影響,但對變相“吸存”打造綜合金融能力有影響。
第三方支付的直接盈利來源在于支付手續(xù)費,但如果規(guī)模做大,則可以獲取通道資金沉淀能力。不管用戶是通過支付賬戶余額還是使用網銀支付,第三方支付機構理論上都擁有在途資金沉淀能力,這跟傳統零售渠道商的過往商業(yè)模式類似,目前該領域并無明確法律限制。
但是對于變相“吸存”來獲取理財資金來源目前來看受到的影響較大。前者是流量概念,后者是存量概念。而且流量概念更需要規(guī)模支撐,存量概念相對更快速更便捷。
四、P2P領域預計將面臨激烈的產業(yè)淘汰和整合。
P2P平臺的盈利來源主要包括VIP會員費,面向借款人的賬戶管理費,面向投資者收取的投資收益,擔保費、保證金以及利差收益。由于競爭的情況下,手續(xù)費的收取可能相對受限,利差收益其實是國內眾多P2P主要的盈利來源,但這部分可能涉及的資金池問題,存在非法集資等政策風險。
因此本次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規(guī)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yè)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這將使得未來P2P企業(yè)更多只能回歸到平臺手續(xù)費盈利模式,且銀行一般也對P2P資金托收業(yè)務不太感冒,可以想見,未來P2P行業(yè)將面臨慘烈的優(yōu)勝劣汰過程。
五、對于騰邦國際來說,主要投資邏輯不變,僅影響部分潛在預期
騰邦國際的核心商業(yè)模式是“旅游×互聯網×金融”,通過小額貸等金融產品實現變現,通過騰付通等工具實現資金閉環(huán)。這些都不受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影響。公司未來也計劃通過獲取“征信”牌照來從事大數據分析應用。
第三方支付新規(guī)影響最主要可能還是騰付通賬戶余額的理財功能、P2P平臺的規(guī)范利用。我們認為騰付通依附于公司本身的主營業(yè)務,具有很好的客戶黏性和延伸性,未來在市場競爭中可能反而發(fā)展更快。短期等悲觀情緒釋放,反而會迎來公司更好的買點。